云众物流:物流行业不可不知的法律知识
时间: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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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法律法规的滞后与不完善凸现出来,成为我国物流业发展比较混乱的原因之一。因此,物流企业了解法律知识,规范物流发展中的无序现象,成为我国物流发展中面临的关键。不管你是物流公司、大车司机或是快递员,多了解一些物流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对平时的工作是有帮助的。下面由云众物流为您普及。
1、书面合同很重要,但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关系无法被证明:电子邮件、QQ、MSN以及电话录音等均有可能成为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关键性证据;建议物流企业在未签订书面合同时,注意通过电子邮件、QQ、MSN及电话录音等方式补证合同关系,并保留相关电子记录。
2、运输单证是物流企业与货主之间存在运输合同的有力证据:运输单证(特别是提单)的背面条款在很多情况下可以作为运输合同条款使用,但物流企业应在签发运输单证时注意提示货主背面条款中免除物流企业责任的条款(如保价条款、免责条款),并要求货主签字确认知晓且同意该等条款,否则该等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无法为物流企业保驾护航。
3、用以佐证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以双方签字盖章文件为主:如使用电子邮件、QQ、MSN以及电话录音等方式时,在该等证据中明确对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职务等;所有证据以原件为好,不建议使用传真件、扫描件、复印件等。
4、物流企业尽到对保价、免责等格式条款的提示义务并不意味着必然免责或制约赔偿责任。如损失系物流企业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导致的,物流企业依旧无法援引上述条款。
5、物流企业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时,应注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己方在货主未付清相关费用时有权扣留包括运输单证在内的一切单证。如未签订书面合同,也应通过电子邮件、QQ、MSN等方式告知货主,并询问其是否接受;否则物流企业只能扣留单、核销单等,而无法扣留运输单证。
6、识别物流企业是承运人还是代理人,综合考虑合同约定、是否签发运输单证、收费种类、开具何种票、交易习惯以及合同履行等因素。
7、物流企业在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时,如以承运人的代理人名义签发运输单证,要证明其已经获得承运人的授权,否则将被认定为承运人。
8、身份不同,物流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亦不同:如系代理人,物流企业仅需对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责;如系承运人,不论是否存在过错,物流企业均应对货物损失、迟延交付等负责,除非能够证明免责事项的存在;
9、即便均为承运人,不同运输方式下物流企业的赔偿责任和免责事由亦不同:相比于公路运输,海运、空运下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较轻、免责事由较多;
10、没有民用飞机的物流企业在以承运人身份从事货物运输时,不享有责任制约、免责事由等权利,只能同公路运输一样,受《合同法》的调整。
11、物流企业从事公路货物运输时,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从事危险品或大型物件运输的,物流企业所运输的货物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批准经营的类别相符;但物流企业缺少资质并不影响运输合同的效力。
12、物流企业从事大型物件运输时,除了获得相应类别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外,还应查对核实托运人填写的运单和其他资料,并起运前获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如物流企业未履行上述程序并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将认定物流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13、如物流企业违规储存、运输危险品并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直接负责人或行为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14、没有运输经营资质的司机挂靠在物流企业名下时,如在从事货物运输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物流企业与司机应对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如物流企业履行了全部赔偿责任,可依据挂靠协议向司机追偿,但司机的赔偿能力有限,物流企业可能会无法追回全部损失。
15、货物运至目的地后,如收货人未在物流企业指定期限内提货的,物流企业可要求收货人支付保管费。
16、当托运人或收货人拒付运费、保管费或其他运输费用时,物流企业可留置货物,但合同约定承运人不得留置货物的除外;物流企业对其留置的货物仍负有保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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