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发标准

危险品

Dangerous Goods

※ 危险品

1、国家法定禁止运输物品

① 具有危害性质的器具(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

② 管制器具: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弩、电击器等;

③ 易爆品:烟花爆竹、电点火头等;

④ 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打火机、一氧化碳、气雾剂等;

⑤ 易燃液体:酒精、油漆、汽油、柴油、煤油等;

⑥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闪光粉、硝化纤维(含胶片)、碳化钙(电石)等;

⑦ 氧化剂和过氧化物:高锰酸盐、硝酸盐、双氧水等;

⑧ 毒性物质:汞、剧毒药品等;

⑨ 生化制品、传染性、传染性物质:病菌、炭疽、寄生虫、排泄物、医用废弃物、尸骨等;

⑩ 放射性物质:铀、钴、镭、钚等;

⑪ 腐蚀性物质:硫酸、硝酸、蓄电池等;

⑫ 有毒物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的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笑气、黄樟油等;

⑬ 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含有煽动民族仇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社会稳定、宣扬迷信宗教思想、污秽等内容的图书、刊物、图片、照片、音像制品等;

⑭ 间谍专用器材:暗藏式照像机、窃照器材、密写工具等;

⑮ 非法伪造物品: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公章等;

⑯ 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侵犯名誉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等,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等;

⑰ 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

⑱ 其他物品:《危险化学品目录》《民用易爆品品名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表》载明的物品和《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载明的病原微生物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2、云众规定拒收物品

① 无包装无固定电线电缆;

② 无固定防护玻璃制品 、陶瓷制品、阳光板、石膏板、防火板、钢琴、石材等;

③ 易渗漏液体(无包装袋装液体、无包装玻璃瓶装液体);

④ 无包装容易污染其它货物的返修件、拆装件、油污件等;

⑤ 特殊防护要求的物品,如:冷冻食品等;

⑥ 单件货物在500kg或2m³以上或单边长度超出4米的货物;

⑦ 电瓶车:电瓶未断电;摩托车:带有残留汽油。